62岁当保安摔伤,还算工伤吗?网上说“超过60岁不算工伤”是错的

一句话结论:信阳人过了退休年龄因工作受伤,能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缴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待遇——“超过60岁不算工伤”是过时说法。

先讲一个潢川的案子,因为它把这个问题从头到尾走了一遍。

潢川这位62岁的保洁员,为一句“不算工伤”等了三年

老王,潢川县谈店乡农民,2020年11月进城,和一家物业公司签了份“劳务合同”,干保洁、收垃圾,每月2600元,每天8小时。合同里写得很明白:双方是劳务关系,公司不缴社保。

2021年11月24日傍晚,他在弋阳广场东侧的垃圾站清理垃圾时突然晕倒。当天19时50分,抢救无效。医院死亡证明上写的是:猝死,心肌梗死。出事时,他62周岁。

家里人向潢川县人社局申请工亡认定,得到的答复是:人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职权范围,不予受理。起诉到潢川县法院,一审败诉——法院认为签的是劳务合同,人社局的决定没有错。申请再审,也没走通。

老伴走了两年,认定还是没影。2023年12月,老王的妻子走进了潢川县检察院。

后面的转折,值得每一个在信阳做保安、保洁、绿化的人记住。检察官调了20多项证据:考勤记录、公司管理规定、工资流水、管理人员和工友的证言。查下来的结论是——每天工作8小时,按月领固定工资,接受公司考核,干的是公司安排的活。名为劳务,实为劳动关系。2024年9月,检察院向县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人社局撤销了不予受理决定,2025年3月重新受理,2025年底作出认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视同工伤。2026年1月,家属拿到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司随后签了87万元的分期赔偿协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2026年4月发布的典型案例,检察日报2026年4月15日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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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不算工伤”这个说法,现在还站得住吗?

站不住了。

网上至今能搜到2024年发布的问答,写着“年满60岁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它的逻辑链是:过了退休年龄,就不再是劳动者,自然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这套逻辑,在2025年9月1日之后被两份文件先后拆掉了。

第一份,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5〕12号,2025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一条,把旧解释里“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那一条废止了。也就是说,法院不再拿年龄一刀切,改看实质:有没有接受单位管理,干没干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活。

第二份说得更直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56号,2026年7月1日施行)第十五条写明: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

@@CARD:2026-07-01|新规施行日|五部门令第56号: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

其实还有个更早的依据。最高法〔2012〕行他字第13号答复早就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潢川案里检察监督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不能只看合同封面上印着“劳务”两个字,要看干的活到底是什么性质。

有一点得如实说:第十五条末句还写着“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另行制定”。认定的路已经通了,但具体待遇怎么算,要等配套办法出台,各地经办口径可能还有差异。个案里能拿到多少,取决于伤残等级、当地标准和单位参保情况,谁跟你打包票都别信。

没签劳动合同、签的是“劳务协议”,信阳的超龄劳动者怎么证明?

潢川案给的最大启发就在这:别被“劳务协议”四个字吓住。

人社部门和法院现在普遍做实质审查。能证明“实际上班”的东西都可以留:考勤记录、工牌、排班表、工资转账流水、工作群里派活的聊天记录、工友的证言。老王案里,检察官从物业公司调出了20多项证据,这才把“名为劳务、实为用工”钉死。

信阳刘红律师在办案中见到的情况是:多数超龄当事人卡在证据上——出事之后再想补,考勤和聊天记录往往已经没了。所以证据要平时留,不用多,一个月几条就够用。

程序上也有新变化。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2月发布),在“劳动争议”项下新增了“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在“劳务合同纠纷”项下新增了“超龄劳动者劳务合同纠纷”。以后去法院立案,案由有专门的格子可填。五部门令第56号第十九条还明确:因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发生的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先仲裁这条路是通的。

单位没交工伤保险,这笔钱最后谁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写得明确: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翻译一下:单位省下的那份工伤保险费,出了事就由单位自己掏。潢川案里那份87万元的赔偿协议,就是这么来的。

信阳超龄劳动者受了伤,三步怎么走?

第一步,固定证据。考勤、工资流水、派活的聊天记录,越早越全越好。别等出了事再翻手机。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部门申报;单位不报的,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CARD:1年|自己申请的时限|单位30日内不申报,本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第三步,遇阻别硬扛。人社局不予受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行政诉讼;像潢川案这样,还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潢川县后来还推动了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联席机制和超龄人群工伤认定实施细则(检察日报2026年4月报道),当地对这类案件的口径在往一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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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用工这类纠纷,正好在刘红律师日常执业的主攻范围内——劳动工伤与劳务纠纷,信阳本地办过不止一起。我们在咨询里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单位那句“你已经退休了,不算我们的人”。这篇想说的就一句:法律已经不这么认为了。

顺带答三个被问最多的:

问:超龄了被单位说辞就辞,能要赔偿吗?
答:看实质用工。新版案由已经单列“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构成违法解除的可以依法主张赔偿,但个案能拿到多少,要结合证据和当地裁审口径判断,给不了准数。

问:超龄干活,工资有没有底线?
答:有。五部门令第56号第十一条: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问:48小时那个规定是怎么回事?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潢川老王案适用的就是这一条。

本文由信阳执业律师刘红审核发布,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个案请携相关材料当面咨询。